实事求是,匠心做事
疫情当下,很多企业无法正常复工,银行贷款及利息、租金、工资等问题对全国中小型企业稳定运营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冲击。更有调研显示,在疫情带来的重重压力下,85%的中小企业最多维持3个月。截止到目前,各省市纷纷紧急出台针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利好政策,切实解决疫情期间中小企业资金链紧张、生产运营、工资社保、税收租金等困难问题,支持中小企业稳定健康发展、共克时艰。而这对于广大门窗幕墙乃至建筑行业来说,无疑是挨过寒冬的重要保障。
苏州
共渡难关苏“惠”十条
2020年2月2日,苏州市人民政府针对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
(一)加大金融支持
1.确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
2.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降低。
3.发挥各政策性银行“国家队”作用。
4.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保障性金融服务。
(二)稳定职工队伍
5.实施援企稳岗政策
6.缓缴社会保险费。
(三)减轻企业负担
7.减免中小企业房租。
8.减免中小企业税费。
9.延期缴纳税款。
10. 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园。
北京
16条硬核措施助中小微企业渡难关
2020年2月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16条重磅措施,帮助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及融资等各项难题:
1.停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2.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
3.为经营困难企业办理延期纳税。
4.补贴小微企业研发成本。
5.缓解疫情造成的突出影响。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6.进一步增加信贷投放。
7.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8.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9.提高融资便捷性。
10.优化融资担保服务。
11.加强创新型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
(三)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运营
12.实施援企稳岗政策。
13.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
14.保障企业正常安全生产需求。
15.加大政府采购和中小微企业购买产品服务支持力度。
16.发挥12345企业服务热线功能,精心做好企业服务。
上海
多项减负政策 助力企业渡过难关
2020年2月3日,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人社局会同市医保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共同推出减负的一系列政策:
1.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2.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3.可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
4.实施培训费补贴政策。
青岛
出台18条政策助中小企业渡难关
2020年2月3日晚,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一)稳定职工队伍
1.实施援企稳岗政策。
(二)减轻企业负担
(三)加大金融支持
8.确保中小微企业贷款量增价降。
(四)完善政策执行
盐城
连夜出台新政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
2020年2月3日夜,盐城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政策意见》:
(一)加强金融信贷支持
1.完善中小企业信贷服务。
2.稳定中小企业信贷供给。
3.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4.搭建金融服务平台。
(二)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5.缓缴企业税款。
6.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7.缓缴社会保险费。
8.落实财政扶持政策。
(三)实施稳岗就业政策
9.实施援企稳岗政策
10.加强企业用工保障。
(四)强化重点企业扶持
11.强化对生产疫情防控用品企业扶持。
12.强化对服务行业中小企业扶持。
13.强化对物流企业扶持。
14.强化农副产品企业扶持。
(五)服务企业持续发展
15.开展“服务进万企”活动。
16.帮助企业开拓市场。
17.加快中小企业账款支付。
18.减免中小企业房租。
19.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园。
20.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
宁波
惠企"18条"
2020年2月4日,宁波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帮扶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八条意见》覆盖社保、金融、财税、外贸、房租等多个方面:
1.临时下浮保险费率。
2.小微企业贷款免3个月利息。
3.允许企业延期缴纳税款。
4.对宁波因疫情被迫放弃参展的外贸企业给予展位费补助。
深圳福田
“福企”11条 同舟共济
2020年2月3日,福田区推出《深圳市福田区防控疫情同舟共济“福企”十一条》主要包含:
给予租金减免支持、生产经营支持、贷款贴息支持、融资支持、贷款保证保险支持、核心人才支持、攻关项目支持、劳动用工支持、招工支持、服务支持、叠加配套支持。
山东省
保障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2020年2月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一)强化金融支持
1.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2.降低信贷融资成本。
3.降低企业担保费率。
4.加强应急转贷基金使用。
5.实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财政贴息。
6.实施贷款风险补偿政策。
(二)减轻税费负担
7.减免相关税费。
8.延期缴纳税款。
9.缓缴社会保险费。
(三)降低运营成本
10.减免中小企业房租。
11.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12.增设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运营补贴。
13.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
14.缓解企业用能成本压力。
15.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四)加大稳岗力度
16.支持企业不裁员少裁员。
17.阶段性延长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
18.稳定企业劳动关系。
19.重点支持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就业服务。
20.优化补贴办理流程。
济南
为中小微企业“雪中送炭”
2月4日下午,济南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积极应对疫情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一)加大金融支持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1.确保中小微企业信贷余额稳中有升。
2.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3.提供个性化金融扶持。
4.用足用好政策性银行贷款。
(二)减轻企业负担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税费
5.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
6.减免中小微企业税费。
7.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
(三)稳定职工队伍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经批准后可缓缴社会保险费
8.实施援企稳岗政策。
9.缓缴社会保险费。
(四)强化要素保障开辟应急运输绿色通道及时为企业发放通行证
10.加强煤电油气供应。
11.保持物流畅通。
(五)支持科技创新支持医药类企业加快抗病毒药物、检测试剂研发
12.加强防疫药品及相关产品研发和技术攻关。
13.促进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应用。
(六)优化提升服务深入推广“一网通办”及时协调解决企业诉求
14.建立专班推进机制。
15.加快支持企业发展资金兑现进度。
16.优化行政执法行为。
17.提供法律援助。
海口
减轻负担、推进援企稳岗
2020年2月4日晚,海口市审议并原则通《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政策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
(一)强化金融支持
1.加大小微企业信贷力度
2.充分发挥保险风险保障作用。
3.大力支持小微企业直接融资。
4.着力支持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
5.切实降低中小企业和个人融资成本。
(二)减轻企业负担
6.减免中小企业房租。
7.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园。
8.降低企业税费水平。
9. 延期缴纳税款。
10. 延缓缴交水电气费用。
11. 暂缓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12. 加快政策兑现速度。
(三)推进援企稳岗
13. 实施稳岗奖励政策
14. 缓缴社会保险费。
15. 建立行业专项政策支持机制。
天津
19条资金扶持政策重磅出炉
天津市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重磅出炉,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1.实施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专项行动。
2.加大高成长企业培育力度。
3.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
4.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5.鼓励工业中小企业上“云”。
6.为中小企业提供“项目+团队”定制服务。
7.支持培养和引进高技能优秀人才。
8.支持引进和留住各类人才。
9.支持利用企业资源开展培训。
10.推进“银税互动”贷款。
11.拓宽贷款抵(质)押物范围。
12.完善企业续贷办法。
13.支持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
14.鼓励担保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
15.开展清理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
16.提高企业出口通关便利。
17.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18.支持中小企业对外合作交流。
19.依法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台州
“支持民营企业渡过难关20条”
2020年2月5日,台州市正式出台《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民营企业渡过难关的意见》支持和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一)加大对企业的要素成本支持
1.降低小微企业用电用水用气成本。
2.减免中小企业房租。
3.扶持各类园区内企业。
(二)加大对企业的金融支持
4.保障物资生产、运输、销售及储备企业资金需求。
5.保障开复工企业资金需求。
6.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7.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8.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
(三)加大对企业的税费支持
9.减免中小企业房租。
10.减免中小企业税费。
11.延期缴纳税款。
12. 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园。
13.加大就业招聘和培训扶持力度。
14.加强财政专项补助。
15.加快有关财政资金拨付。
16.扶持农业、渔业生产。
17.支持开展技术科研攻关。
(四)加大对企业的外贸出口支持
18.积极协助办理不可抗力证明。
19.减免企业检验检疫费用。
20.降低企业出口成本。
四川
13条政策助中小企业渡难关
2020年2月5日,四川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从加大减负、金融、财税、稳岗支持力度四大方面提出13条政策措施,切实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一)加大减负支持力度
1.对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场、超市等商贸流通企业政府给予物流费用补贴。
2.承担及给予物流费用补贴。
3.对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贸流通和防疫药品、医疗设备等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的中小企业给予电费补贴,首次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注册费一律执行零收费标准。
4.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减免1至3个月房租。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5.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按政策范围内最低标准执行。
6.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企业,不得抽贷、断贷、压贷、延长还款期限、减免逾期利息等。
7.金融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中小企业提供续贷支持而造成贷款损失的,政府给予损失分担给予补助。
(三)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8.参与疫情防控的医疗卫生机构和物流企业车辆,免征2020年度车船税;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可申请免征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9.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优先投向防疫药品、医疗设备等疫情防控急需的项目和企业,对复工复产、扩产扩能的中小企业给予适当补贴。
(四)加大稳岗支持力度
10.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和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延长;缴费期内难以足额缴纳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申请缓缴;失业、工伤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延长。
11.各类线上职业培训按实际培训费用给予全额补贴。
12.给予就业补贴、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13.发挥省统一企业维权服务平台和12315服务热线作用,及时回应中小企业诉求。
(一)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
2.缓缴社会保险费。
3.支持鼓励各类灵活用工信息平台发挥作用。
4.延期缴纳税款。
5.减免中小企业税费。
6.优化退税服务。
7.引导降低小微企业房租成本。
9.缓解企业资金流动性困难。
10.降低企业首贷门槛。
11.加大中小企业融资增信力度。
12.鼓励地方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差异化的金融优惠服务。
13.加快支持企业发展资金兑现进度。
14.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5.建立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帮扶机制。
16.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
17.建立贸易纠纷专项法律援助机制。
18.建立行业专项政策支持机制。